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云南09年自考音乐教育专业(独本)考试计划

2009-01-19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必考

选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英语(二)
声乐
键盘
中外音乐史
伴奏
简明配器法
音乐分析与创作
中外音乐欣赏
音乐教育学
2
4
14
8
8
8
4
4
8
8
4





 
  1
2
3
4
5
现代教育技术
教学组织与设计
心理健康教育学
教师能力学
中国传统音乐概论
5
4
5
5
4
选考顶替英语(二)
更小学分合计 72  
毕业考核 教育实习及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说明:

  1、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1门,总学分不得少于72分。

  2、音乐教育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3、非师范教育类音乐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应加考:教育学(4学分)、心理学(4学分)。

  4、师范教育类非音乐教育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应加考:基本乐理(6学分)、视唱练耳(8学分)、声乐(8学分)、键盘与和声(二)(5学分)。

  5、其他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应加考:教育学(4学分)、心理学(4学分)、基本乐理(6学分)、视唱练耳(8学分)、声乐(8学分)、键盘与和声(二)(5学分)。

  6、伴奏课程内容包括:伴奏乐章写作、伴奏能力训练、伴奏符的伴奏。

  7、因种种原因不考英语(二)者,可在选考课中选考三门课程,成绩合格,学分累计达14分以上,顶替英语(二)。

  8、教师及相关行业在职人员可不参加实习,非教育工作者教育实习不少于6周。

  9、根据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原来按老计划参加过音乐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考试的考生,凡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其中一门课程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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