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云南08自考音乐教育(专科)考试计划

2008-08-20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必考 选考
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2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3 大学语文(专) 4  
4 基本乐理 6  
5 视唱练耳 8 含技能考核
6 声乐 8 含技能考核
7 键盘与和声(一) 5 含技能考核
8 键盘与和声(二) 5 含技能考核
9 合唱与指挥基础 4 含技能考核
10 艺术概论 4  
11 民族民间音乐 8  
12 教育学 4  
13 心理学 4  
14 中学音乐教学法 4  
  1 英语 7 任选一门
2 发声基础原理 4
3 形体与舞蹈基训 3
更小学分合计 73  
毕业考核 教育实习及实习报告 不计学分  

  说明:

  1、本专业必考课14门,选考课任选1门,总计学分73分以上。

  2、教师及相关行业在职人员可不参加实习,非教育工作者教育实习不少于6周。

  3、根据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按原计划考试过的考生,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的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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