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湖北系统委托开考护理学(专科)专业考试计划

2006-12-15   

系统委托开考专科:护理学专业计划

护理学专业

  专业代码:100701

  主考学校:武汉大学

  委托部门:湖北省卫生厅

  一、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主要是为各级医院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现代化卫生保健事业发展的临床护理应用型专门人才。

  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通过本专业学习,要求掌握护理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应用护理学及相关学科知识技能为急慢性病人提供整体护理。

  二、考试课程与学分

序号  课程代号  课 程 名 称  学分  备 注 
1  000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00    
2  0002  邓小平理论概论  3.00    
3  0003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2.00    
4  4729  大学语文  4.00    
5  0488  健康教育学  3.00    
6  2113  医学心理学  4.00    
7  2864  微生物学与免疫学基础  4.00    
8  2899  生理学  3.50  含实践 
9  2901  病理学  5.00  含实践 
10  2903  药理学(一)  3.00  含实践 
11  2996  护理伦理学  4.00    
12  2997  护理学基础  8.00    
13  2998  内科护理学(一)  8.00    
14  3000  营养学  3.00    
15  3001  外科护理学(一)  8.00    
16  3002  妇产科护理学(一)  4.00  任选一门 
3003  儿科护理学(一)  4.00 
17  3179  生物化学(三)  3.00  含实践 
18  9962  护理基础实践  3.50    
19  9963  护理临床考核  不计学分    
总学分:  76.00    

  三、实践性环节考核部分

  1.实践课程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所包含的考核内容  学分 
1  9962  护理基础实践  (2900)生理学(实践)  0.5 
(2902)病理学(实践)  1 
(2904)药理学(一)(实践)  1 
(3180)生物化学(三)(实践)  1 

  2.(9963)护理临床考核:以临床实习为依据,须在二级以上医院实习3个月,依据《临床实习考核报告》考核,考核以“合格”或“不合格”计分。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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