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08
记者从市自考办获悉,2008年下半年北京自考学士学位申请手续于9月17日至19日办理,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毕业生,要按时办理申请手续。
市自考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学位申请手续分专业进行,其中21个专业在市自考办办理。
考生办理手续时要携带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按“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手续的说明”带齐应交材料。
申请办理法律(本科)、法律(独立本科段)、律师、计算机及应用、心理学、日语等专业学位手续的考生,可登录北京大学自考网站()查询。申请办理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通信工程、计算机网络、电子商务等专业学位手续的考生,可查询北京邮电大学自考网()。申请办理公安管理专业学位手续的考生可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联系。英语、护理两专业安排在明年上半年办理,考生可于明年3月初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或在北京考试报查询具体办理安排。
该负责人表示,往期符合申请学位条件的毕业生可在本期一同办理。据了解,考生通过自考全部课程(含笔试、口试、实习、实验),毕业论文经答辩成绩优良且轻松备考,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按照有关规定,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相应学位。各主考院校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有所不同,考生要注意。
市自考办学位申请日程安排
日期 |
专业名称 |
9月17日 |
金融学、金融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汉语言文学、学前教育、广告学、餐饮管理 |
9月18日 |
国际贸易、物流管理、调查与分析、初等教育、林业生态环境工程与管理、建筑工程 |
9月19日 |
工商企业管理、会计、财税、经济学、行政管理学、档案学、新闻学、商务管理 |
需要在市自考办办理学位申请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到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业务大厅办理相关手续,办公时间为9:00至11:30,13:30至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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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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