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22
日前,在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25周年之际,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省自考委认真组织、积极贯彻、严格评选。经评委会决定,授予长治市招考中心等13个单位“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称号,授予长治市城区招考中心李恩杰、郊区招考中心张红岩、沁县招考中心杨亮平等37人“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省自考委要求各级自学考试部门和自学考试工作人员,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榜样,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促进自学考试的改革与发展,造就和选拔更多更好的优秀人才,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长治日报
自考365编辑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今年第二批自考将于10月份举行,省教育部门已出台了特定考生申请免考公共基础科目的具体要求。
自考365
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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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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