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云南自学考试音乐教育(独本)专业考试计划

2006-08-17    昆明教育信息港

音乐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说明:

  1、  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1门,总学分不得少于71分。

  2、  音乐教育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3、  非师范教育类音乐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应加考:教育学(4学分)、心理学(4学分)。

  4、  师范教育类非音乐教育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应加考:基本乐理(6学分)、视唱练耳(8学分)、声乐(8学分)、键盘与和声(二)(5学分)。

  5、  其他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应加考:教育学(4学分)、心理学(4学分)、基本乐理(6学分)、视唱练耳(8学分)、声乐(8学分)、键盘与和声(二)(5学分)。

  6、  伴奏课程内容包括:伴奏乐章写作、伴奏能力训练、伴奏符的伴奏。

  7、  因种种原因不考英语(二)者,可在选考课中选考三门课程,成绩合格,学分累计达14分以上,顶替英语(二)。

  8、  教师及相关行业在职人员可不参加实习,非教育工作者教育实习不少于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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