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上海自学考试法律(本科)专业考试计划

2006-07-18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本专业由华东政法学院主考,是面向社会开考专业。

    本专业专为非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设置了独立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

    独立本科段基本要求: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并且符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的其他要求。

    独立本科段课程设置   B030117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必考  选考 
1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1.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必考课为18门(序号1—18),累计98学分。
2. 非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必考课为15门(序号4—18),累计79学分。

3.申请免考外语的考生,必须换考累计不少于14学分的选考课。




 
2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3    0015  英语(二)  14 
0016  日语(二) 
4    0223  中国法制史  5 
5    0226  知识产权法  4 
6    0228  环境资源保护法学  4 
7    0230  合同法  5 
8    0242  民法学  7 
9    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10    0244  经济学概论  6 
11    0245  刑法学  7 
12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13    0247  国际法  6 
14    0249  国际私法  4 
15    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16    0261  行政法学  5 
17    5677  法理学  7 
18    5679  宪法学  4 
  1  0167  劳动法  4 
  2  0169  房地产法  3 
  3  0227  公司法  4 
  4  0223  税法  3 
  5  0257  票据法  3 
  6  0258  保险法  3 
  7  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8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9  0263  外国法制史  4 
  10  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11  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12  5562  法律职业道德  3 
  13  5678  金融法  4 
  14  5680  婚姻家庭法  3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说  明

    1. 本专业是专为非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设置的专科基础上的本科层次专业,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不得报考该独立本科段专业。

    2. 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选定公布,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制评定,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3.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除法律专业(专科段、本科段)外的其他专业毕业生参加本专业考试,可以申请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相同名称、相同代码的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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