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甘肃对法学类专业课程设置问题的通知

2006-04-29    甘肃自学考试信息网

    各市、州自考办

    根据全国考办《对法学类专业课程设置中存在问题的规定》(考委办函[2003]5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对法学类专业课程设置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凡在经济法专业(专科)中已取得公司法合同法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产权法劳动法五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报考法律专业律师专业本科段考试中,不办理免考,必须参加刑事诉讼法学(课程代码0260)、行政法学(课程代码0261)、法律文书写作(课程代码0262)、票据法(课程代码0257)、保险法(课程代码0258)五门课程的考试。

    请各地考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并做好相关考生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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