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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毕业生办理06年上学位申请手续

2006-01-27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内容提要: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办理申请学士学位手续时,请携带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2006年上半年办理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始,凡在2005年12月获得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并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者,须根据不同专业的安排办理本期学士学位申请手续。现将各专业的办理时间、地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法律等14个专业办理申请手续的安排:

    1、提交申请材料的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南草厂63号,西城区自考办平房。

    2、时间安排: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3月9日 法律专业(昌平考生除外)、法律(独立本科段)

    3月10日 律师专业计算机及应用专业、心理学专业、金融专业、中医学专业、国际贸易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

    3月11日 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业、建筑工程专业、护理学专业、广告学专业、法律专业(昌平考生) 、英语专业

    二、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通信工程、计算机网络、邮电管理工程专业办理学士学位安排请参看北京邮电大学自考网址: (电话:82056343)

    三、办理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学士学位手续的事宜请与华北电力大学联系。

    四、办理公安管理专业学士学位手续的事宜请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联系。

    五、中国人民大学所主考的会计、工商企业管理、财税、经济学、行政管理学、档案学、新闻学、商务管理专业办理学士学位时间请查看2006年9月6日、9日《北京考试报》;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同期公布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的时间和地点的通知。请考生相互转告。

    六、注意事项:

    1、办理申请学士学位手续时,请携带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2、所有材料装入《学士学位》口袋中,并将“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手续的说明”贴在信封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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