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辽宁省取消部分自学考试业务部门委托开考专业

2005-07-21    辽宁省招考办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有社会委托开考和业务部门委托开考两种形式。多年来,各业务部门在自学考试开考和助学管理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同时9也通过自学考试为不同行业培养了大批专业技术人才,提高了在职人员的学历和素质,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挥着重要作用,深受广大考生的欢迎和社会的认可。

  随着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不断发展和考务考籍管理模式的现代化手段的应用,使业务委托部门开考的专业已不适应目前的管理模式。应广大考生和各级考试机构的要求,并征得部分委托部门的同意,决定从2005年10月起,将部分专业的业务部门委托开考调整为社会委托开考(共21个专业)。其中专科段包括:会计(会计电算化)、房屋建筑工程、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工程、学前教育、视觉传达设计、计算机信息管理、广告、新闻学、秘书等专业。本科段包括:企业财务管理、建筑工程、秘书学、工业自动化、机电一体化工程、工业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本科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信息管理与服务、新闻学等专业。各市招考办要加强管理,认真做好调整后的社会委托开考专业有关具体工作。

  目前,还有部分专业仍为委托开考,请有关委托部门加强管理,认真执行有关规定,要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防止乱收费等违纪行为的发生。要认真接待考生,为考试服务,真正起到委托部门的作用,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做得更好。省招考办将根据考生的需求和自学考试的发展要求,逐步地将业务部门委托开考专业调整为社会委托开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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