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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开考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科起点本科)专业

2005-07-04   

  该专业为专科起点本科层次旨在培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能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通过对本专业系统的学习要求了解房地产基本法规和政策;掌握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房地产项目评估、投资和营销的基本技能,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和管理的实际工作能力。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科起点本科)专业各课程均采用学分制计算,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发给课程合格证书,并获得规定的相应学分。
  
  凡按规定取得本专业计划规定的13门课程合格成绩,累计不少于75学分,完成学校组织的实践环节课程全员培训,相应课程实践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核准专科毕业证书后,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浙江省自学考试学位授予条件者按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具体设置如下(专业代码:1020224)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2  0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3  00015  英语(二)  14  参加PETS三级笔试 
4  00244  经济法概论  6    
5  00021  高等数学(二)  9    
6  02382/02383  管理信息系统  5  (含实践1学分) 
7  00054  管理学原理  6    
8  00329  城市规划与管理  6    
9  05831  房地产财务管理  6    
10  02394/02395  房屋建筑学  4  (含设计1学分) 
11  00972  房地产项目评估  6    
12  06569  物业管理实务  4    
13  06570  房地产营销学  4    
14  21093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总学分数  75    
1  00168  房地产经济学  4  加考课1 
2  00169  房地产法  3 
3  00172  房地产经营管理  6 
4  00055  企业会计学  6  加考课2 
5  00179  谈判与推销技巧  4 
6  00182  公共关系学  4 

  说明:
  
  1、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物业管理、建筑经济管理、房屋建筑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及工民建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以直接报考本专业。
  
  2、其他各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须加考“加考课1”。
  
  3、考生可申请免考英语(二),但须加考“加考课2”,或在其他专科起点的本科专业中自主选考不低于14学分的若干专业课程。免考英语(二)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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