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福建药学专业(专科)考试计划

2005-06-13   

  1.专业代码: 100801(新) B72(旧)

  2.主考学校: 福建医科大学

  3.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专科学历层次,其总体要求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应专业的水平相一致。各门课程采用学分制计算。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凡通过本计划规定的16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累计达到72学分,并经实践性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专科毕业证书。

  4.考试课程与学分

课程代码
 
课 程 名 称
 
学分
 
备 注
 
000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
 
 
0002
 
邓小平理论概论 
3
 
 
0003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2
 
 
0010
 
大学语文(专) 
4
 
 
2911
 
无机化学(三) 
4
 
 
2535
 
有机化学(三) 
4
 
 
2175
 
分析化学(一) 
4
 
 
2068
 
人体解剖生理学 
5
 
 
3023
 
药物化学 
4
 
 
3024
 
生物化学及生物化学技术 
6
 
含实验1学分
 
3026
 
药理学(二) 
6
 
 
3027
 
植物化学 
5
 
含实验1学分
 
3029
 
药剂学 
8
 
含实验2学分
 
3031
 
药物分析 
7
 
含实验2学分
 
3033
 
生物药剂及药物动力学 
4
 
 
3034
 
药事管理学 
3
 
 
 
生产实习 
 
12周
 
 
实习考核 
 
 
 
合 计 
72
 
 

  5.实践性环节及要求

  (1)含实验的课程及实验所占学分:药剂学(2)、药物分析(2)、生物化学及生物化学技术(1)、植物化学(1)。

  (2)生产实习:12周,根据考生所在单位,选择到下列部门之一实习: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药剂科,中型药厂的制剂车间,地区级以上的药品检验所;完成生产实习专题报告。

  (3)实习结束后由主考学校组织实习考核。

  6.报考条件

  限具有药学中专及相关专业中专毕业或高中毕业目前从事药学工作的在职人员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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