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福建数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考试计划

2005-06-13   

  1、专业代号:0700102(新) A11(旧)

  2、主考学校:漳州师范学院

  3、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层次。各门课均采用学分制,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凡按照考试计划规定取得13门课程考试合格成绩,累计达72学分,并经实践性环节的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凡外语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4、报考对象

  1.数学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2.非师范教育类数学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时应加考教育学(二)(4),心理学(4)、

  3.师范教育类非数学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时应加考数学分析(二)(6),高等代数(10)。

  4.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时应加考教育学(一)(4)、心理学(4)、数学分析(二)(6),高等代数(10)。

  5、考试课程与学分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0015
 
英语(二) 
14
 
 
2011
 
复变函数论 
5
 
 
3204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二) 
6
 
上机实践1学分
 
2010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一) 
7
 
 
2013
 
初等数论 
5
 
 
2018
 
数学教育学 
4
 
 
2009
 
抽象代数 
6
 
 
2008
 
拓扑学基础 
5
 
 
6094
 
离散数学(二) 
5
 
 
2014
 
微分几何 
4
 
 
2012
 
实变与泛函分析初步 
6
 
 
 
毕业实习 
 
不计学分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总课程门数 13 
 
 
总学分数
 
72
 
 

  注:非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必须通过6周教育实习,并写出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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