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北京自考秘书学(独立本科)考试计划

2005-06-13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系统掌握秘书学科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具备良好的文字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公关交际能力并具有一定的管理和辅助决策能力,能从事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秘书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修养与气质。

  系统掌握秘书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能够有效地处理办公室各种日常事务;具有相当的政策、理论水平与辅助领导决策能力,能够收集、处理必需的信息,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方案;具有良好的专业技能,有一定的应用写作能力,掌握计算机自动化办公技能;具有较强的协调公关能力,有一定的外语口头交流和文字沟通能力。

  三、学历层次和规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秘书学专业(独立本科段)为高等教育专科基础上的本科层次,共设置12门课程。考生按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本专业课程的合格成绩,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且毕业论文和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发给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秘书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按照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及主考院校关于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

序号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学分   备注  
1   毛泽东思想概论   00004   2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00005   3  
3   英语(二)   00015   14  
4   行政法学   00261   5  
5   中国文化概论   00321   5  
6   公文选读   00525   6  
7   中国秘书史   00523   6  
8   中外秘书比较   00527   6  
9   文书学   00524   6  
10   秘书参谋职能概沦   00526   6  
11   办公室管理   00344   4   选考两门,学分不低于11分。  
12   管理信息的收集与处理   00528   5  
13   社会学概论   00034   6  
14   现代管理学   00107   6  
15   领导科学   00320   4  
毕业论文   10137   不计学分    
学分合计     70  

  说明:不考英语(二)者,可在选考课中选考另外三门课。但毕业后不具备申请学士学位资格。

  五、考试方法

  1、各门课程均采用笔试方法,按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

  2、毕业论文是本科段的必考内容。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考学校提出撰写毕业论文的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主考院校根据考生的选题方向为其指定论文指导教师。考生在其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写作并进行论文答辩,答辩小组按优、良、及格、不及格评定论文成绩。

  六、专科接考本科的规定

  凡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各类高等院校(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的考生,应执行以下规定:

  1、秘书(机关秘书、企业秘书、商务秘书、涉外秘书等)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秘书学本科。

  2、其它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秘书学本科,须加考秘书学概论(6学分)、公文写作与处理(6学分)2门课程。

  七、部分课程说明及教材

  1、中国秘书史

  主要阐述我国秘书工作的起源、历代秘书机构的演进、秘书人员的培养、选用、考核,各种秘书工作制度和法规等,使学生了解中国秘书工作的发展历程,批判地继承丰富的历代秘书工作经验,并探索我国秘书工作发展的规律。

  教材:《中国秘书史》杨剑宇主编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2、 中外秘书比较

  主要内容包括我国与美、英、法、俄、日等国秘书工作理论及实践方面的共性规律,以及各自的个性特点,借鉴各发达国家秘书工作的有益经验。

  教材:《中外秘书比较》方国雄主编    吉林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3、公文选读

  本课程主要通过对所选古今公文的介绍和评析,使学生加深对公文文种、格式、结构、修辞、文风及常用专门语和写作技巧等方面知以的理解,拓宽视野,有助于提高公文写作水平。

  教材:《公文选读》王铭主编          辽宁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4、办公室管理

  本课程为秘书专业课程,本课程的任务是使学生掌握办公室管理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技能。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为办公室环境、管理程序、档案管理、库存控制、邮件的处理、会议和接待工作、办公设备,时间安排和规划、旅行安排、信息的收集和展示等。

  教材:《办公室管理》房质文编著      辽宁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注:今后教材的变更以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发布的信息为准(每年公布一次)。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2005年5月24日

北京自学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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