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福建律师专业(本科)考试计划

2005-06-13   

  1、专业代号:本科段:030108(新) A35(旧)  基础科段:030108(新) B35(旧)

  2、主考学校:华侨大学

  3、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为本科专业,各门课程采用学分制。

  本专业设基础科段、本科段、应考者在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发给单科合格证书。

  专科毕业标准:取得本考试计划中基础科段所规定的13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累计达70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律师专业专科毕业证书,并可继续参加本专业本科段的自学考试。

  本科毕业标准:在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基础上,取得本科段规定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毕业论文通过评定,累计达69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凡全部课程(含外语)考试和毕业论文合格的本科毕业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国务院已授权的高等院校授予学士学位。

  4、考试课程及学分

  (1)基础科段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000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
 
律师专业(基础科段)设13门课程,累计70学分。 
0002
 
邓小平理论概论 
3
 
0003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2
 
0211
 
法理学(一) 
7
 
0212
 
宪法学(一) 
4
 
0917
 
民法原理与实务 
7
 
0918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
 
0919
 
刑法原理与实务(一) 
7
 
0920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
 
0921
 
商法原理与实务 
6
 
0214
 
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 
4
 
0922
 
经济法原理与实务 
6
 
092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7
 
   
70
 

  (2)本科段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1、本科段必考课14门,累计69学分
2、基础科段与本科段累计139学分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0015
 
英语(二) 
14
 
0224
 
律师执业概论 
5
 
0228
 
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学 
4
 
0924
 
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 
4
 
0226
 
知识产权法 
4
 
0230
 
合同法 
4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0249
 
国际私法 
4
 
0247
 
国际法 
6
 
0229
 
证据法学 
6
 
0925
 
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 
3
 
0926
 
司法鉴定概论 
4
 
0167
 
劳动法 
4
 
35岁以上不考外语者加考 
0227
 
公司法 
4
 
0256
 
金融法(一) 
4
 
0233
 
税法 
4
 
毕 业 论 文
 
不计
学分
 
毕业论文为必修内容 

  报考说明:

  1.凡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法学类专科毕业证书者,均可直接报考律师专业本科段。

  2.非法学类专业的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律师专业本科段,须加考法理学(一)(7学分)、刑法原理与实务(一)(7学分)、民法原理与实务(7学分)、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7学分)四门课程。

  3.年龄在35岁上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必须加考劳动法、公司法、金融法(一)、税法四门课程。

  4. 毕业论文是本科段学习的必修内容,本科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选定公布,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在 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定,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5.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与专科课程及学分对照表





 
新计划(基础科段)
 
旧计划(专科)
 
序号
 
课程代码
 
课 程 名 称
 
学分
 
课程代码
 
课 程 名 称
 
学分
 
1
 
000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
 
000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
 
2
 
0002
 
邓小平理论概论 
3
 
0002
 
邓小平理论概论 
3
 
3
 
0003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2
 
0003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2
 
4
 
0211
 
法理学(一) 
7
 
0210
 
法理学(二) 
5
 
5
 
0212
 
宪法学(一) 
4
 
0862
 
宪法学(二) 
4
 
6
 
0917
 
民法原理与实务 
7
 
0213
 
民商法原理与实务 
6
 
7
 
0918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
 
0216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5
 
8
 
0919
 
刑法原理与实务(一) 
7
 
0215
 
刑法原理与实务 
6
 
9
 
0920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
 
0217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5
 
10
 
0214
 
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 
4
 
0214
 
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 
4
 
11
 
0922
 
经济法原理与实务 
6
 
0218
 
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概论 
6
 
12
 
092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7
 
0220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5
 
13
 
0921
 
商法原理与实务 
6
 
0010
 
大学语文(专) 
二 
4
 
0219
 
婚姻家庭法(二) 
3
 
0221
 
律师公证与仲裁制度 
4
 
0222
 
国际法与国际私法 
5
 

  说明:2002年执行新计划。

  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本科段与独立本科段课程及学分对照表

  考英语(二)的考生执行下表





 
新计划(本科段)
 
旧计划(独立本科段)
 
序号
 
课程代码
 
课 程 名 称
 
学分
 
课程代码
 
课 程 名 称
 
学分
 
1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2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3
 
0015
 
英语(二) 
14
 
0015
 
英语(二) 
14
 
4
 
0224
 
律师执业概论 
5
 
0224
 
律师执业概论 
5
 
5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6
 
0226
 
知识产权法 
4
 
0226
 
知识产权法 
4
 
7
 
0230
 
合同法 
4
 
0230
 
合同法 
4
 
8
 
0229
 
证据法学 
6
 
0229
 
证据法学 
6
 
9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0225
 
国际贸易法 
5
 
10
 
0925
 
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 
3
 
0231
 
市场竞争法概论 
4
 
11
 
0926
 
司法鉴定概论 
4
 
0223
 
中国法制史 
5
 
12
 
0924
 
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 
4
 
0233
 
税法
 
3
 
13
 
0249
 
国际私法 
4
 
0232
 
国际投资法 
4
 
14
 
0247
 
国际法 
6
 
0167
 
劳动法 
选一
 
4
 
0227
 
公司法 




 
1
 
0211
 
法理学(一) 
7
 
0211
 
法理学(一) 
7
 
2
 
0917
 
民法原理与实务 
7
 
0242
 
民法学 
7
 
3
 
0919
 
刑法原理与实务(一) 
7
 
0245
 
刑法学 
7
 
4
 
0918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
 
0243
 
民事诉讼法学 
选一
 
5
 
0212
 
宪法学(一) 
4
 

  不允许用原专科计划中的课程顶替调整新计划本科段课程。

  加考课程为非法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时须增加考试的课程。

  2002年上半年执行新计划。

  35岁以上考英语(二)的考生执行下表





 
新计划(本科段)
 
旧计划(独立本科段)
 
序号
 
课程代码
 
课 程 名 称
 
学分
 
课程代码
 
课 程 名 称
 
学分
 
1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2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3
 
0224
 
律师执业概论 
5
 
0224
 
律师执业概论 
5
 
4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5
 
0226
 
知识产权法 
4
 
0226
 
知识产权法 
4
 
6
 
0230
 
合同法 
4
 
0230
 
合同法 
4
 
7
 
0229
 
证据法学 
6
 
0229
 
证据法学 
6
 
8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0225
 
国际贸易法 
5
 
9
 
0925
 
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 
3
 
0231
 
市场竞争法概论 
4
 
10
 
0926
 
司法鉴定概论 
4
 
0223
 
中国法制史 
5
 
11
 
0249
 
国际私法 
4
 
0232
 
国际投资法 
4
 
12
 
0247
 
国际法 
6
 
0131
 
会计法与审计法 
4
 
13
 
0924
 
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 
4
 
0169
 
房地产法 
选一
 
3
 
0258
 
保险法 
3
 



课程  
14
 
0167
 
劳动法 
4
 
0167
 
劳动法 
4
 
15
 
0227
 
公司法 
4
 
0227
 
公司法 
4
 
16
 
0256
 
金融法(一) 
4
 
0256
 
金融法(一) 
4
 
17
 
0233
 
税法 
3
 
0233
 
税法 
3
 
加考课程
 
1
 
0211
 
法理学(一) 
7
 
0211
 
法理学(一) 
7
 
2
 
0971
 
民法原理与实务 
7
 
0242
 
民法学 
7
 
3
 
0919
 
刑法原理与实务(一) 
7
 
0245
 
刑法学 
7
 
4
 
0918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
 
0243
 
民事诉讼法学 
选一
 
5
 
0212
 
宪法学(一) 
4
 

  不允许用原专科计划中的课程顶替调整后新计划本科段课程。

  加考课程为非法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时须增加考试的课程。

  2002年上半年执行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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