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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暂行办法

2005-11-23    八闽自考在线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福建省学位办有关学位工作文件精神,结合自学考试的特点,制定福建农林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暂行办法:

    一、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

    按照优良授予的原则,并结合自学考试的特点,确定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学士学位:

    1.参加自学考试各科成绩及格;

    2.毕业论文成绩达到中等以上;

    3.英语四级成绩达到我校学位办规定的更低控制线。

    二、学士学位课程考试

    根据省学位办有关规定,获得推荐资格的学位申请者应通过3门考试:外国语(全国统一指定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专业课、专业基础课考试。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的外语成绩,以在学期间或毕业次年1月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为依据,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的科目由我校教务处审核专业教学计划后确定,并于每年的10月发出考试通知。

    三、学士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的程序

    1.凡由我校主考的自考本科毕业生,符合申请资格的,均可向我校成人教育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学位申请表。申请时间截至毕业次年的6月30日止。

    2.经我校成教学院初审后,于每年的9月份择优向校教务处推荐申请名单,并提供以下有关材料:

    (1)专业教学计划;

    (2)毕业生花名册;

    (3)符合推荐资格的申请者的课程及论文成绩,英语四级成绩;

    (4)《福建农林大学成人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3.教务处对申请者进行审核并确定接受名单后,于每年的10月份向接受推荐的申请者通知抽考科目及时间。考试一般于每年的11月份在福建农林大学举行。

    4.校学位委员会于每年的12月份召开会议,审定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四、收费问题

    符合推荐资格的申请者每人应交学位评审费100元,作为试卷命题、评卷、组织考试和学位评审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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