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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下半年南阳自考办理毕业证书通知

2014-12-05    南阳市招生办公室

  一、办理毕业生手续时间为12月9日—11日。

  二、考生申请本科毕业,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上要用铅笔写上县区油田名称、准考证号、毕业专业三项内容)。注:如果考生持有的是2001年以前没有在学信网上注册的毕业证,需要交学历认证报告和毕业证书原件。如果没有学历认证报告,将考生毕业证书复印,原件和复印件交市招办审验。审验后考生进行学历认证,凭学历认证报告和毕业证书原件于2015年2月28日以前到省招办领取本科毕业证书。

  三、毕业生名单如有遗漏,各县区、油田招生办不能接收考生的毕业申请,需告知考生本人带上《准考证》和《合格证》(网上打印的各科成绩单,本科毕业生还需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到市招办认定。经审查符合毕业条件的办理毕业手续。

  四、所通知的毕业生名单(数据库及毕业生名单于12月8日前下发)暂未经过毕业审核,如果考生考籍内有其它问题或由于考生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证的,本次暂不办理毕业证书。

  五、各县区、油田招生办要按发放的毕业生名单办理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毕业生,不得接收委托开考专业毕业生办理毕业手续。

  六、所有本次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在申请毕业时要求考生对自己的在籍档信息(准考证号、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等)进行逐项认真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签字留存县级招办备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申请,更改姓名、照片、出生年月日等重要信息的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负。纠错申请由县区、油田招生办于12月12日报市招办。毕业证书办理后不论任何原因都不予纠正。纠错考生要认真填写《南阳市自学考试信息修改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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