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2015年10月黑龙江自考音乐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

2015-08-26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主考院校:哈尔滨师范大学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顶替办法见注2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845 第二外语(英语) 6 任选一门
00840 第二外语(日语)
00839 第二外语(俄语)
00841 第二外语(法语)
00842 第二外语(德语)
03412 第二外语(韩语)
4 00723 声乐* 8  
5 00729 键盘* 8  
6 00730 中外音乐史 8  
7 00731 伴奏* 4  
8 00733 音乐分析与创作 8  
9 00734 中外音乐欣赏 8  
10 00735 音乐教育学 4  
11 05023 民间戏曲与说唱* 4  
12 00732 简明配器法 4 不考外语者须加考此三门课程中两门
(注:0732简明配器法必选,即0732+5024或0732+5025)
13 05024 民族管弦* 5
14 05025 西洋管弦* 5
15 00721 基本乐理 6 音乐、音乐教育专业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生为一类考生。其他专业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生为二类考生。二类考生须加考此三门课程。
16 00722 视唱练耳* 8
17 00504 艺术概论 4
18 10248 音乐教育毕业论文* 0 9214

  毕业条件: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全部课程及实践环节考核的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毕业要求者,由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由哈尔滨师范大学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由哈尔滨师范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注:

  1.课程名称后带*号的,为实践环节考核课程。

  2.凡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其中一门课程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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