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佳木斯大学关于2024年上半年自考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4-02-20    佳木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为做好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于2023年12月30日取得加盖佳木斯大学印章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并符合《佳木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例(修订)》(佳大校发〔2023〕82号)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

二、上报时间

电子数据截至2024年3月15日,纸质材料邮寄抵达时间可延一周,过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1. 学士学位申报表

2. 学位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3. 学位照片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学士学位申报表

学生个人申报表(纸质):准确工整填写相应表格,粘贴二寸照片。

学位申报汇总表:学位外语水平汇总表按照学位外语水平的条件分类填写相应内容;汇总表填写依次为医类、非医类。

2.学位外语水平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

按照学位外语水平条件分类汇总。学生证明材料的文件名为学生姓名,汇总后与“学位外语水平汇总表”整理在一起;纸质证明材料右上角须标注下列要求的要件。

学位外语水平证明材料(纸质版)具体要求如下:

(1)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3及以上):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查询页面截图,右上角标注参加考试的时间和地点。

(2)医学英语水平考试:全国医学英语水平考试(METS)三级及以上成绩合格证书或查询页面截图,右上角标注参加考试的时间和地点。

(3)英语四、六级: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证书、成绩单复印件、成绩合格证书查询页面截图,三者其一,右上角上标注参加考试的时间和地点。

(4)学位外语考试:提供自考在籍期间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明(查询页面截图),右上角上标注参加考试的时间和地点。

(5)本科二学历:

全日制本科毕业学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非全日制本科并获得相应专业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注意:“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 “更新时间”为申报当年,提交证明材料前,将“报告在线验证有效期” 设置为六个月。

3.学位照片

(1)电子照片:与毕业证照片相同,身份信息准确,尺寸规范,务必在10KB之下。电子照片命名格式:身份证号.jpg。

(2)纸质照片:优质标准二寸照片两张,与毕业证照片同一底版。照片分别装袋后标注学生姓名、专业、身份证号码,汇总排序和学位汇总表的名单顺序一致。

4.通讯地址

(1)邮箱: 772782058@qq.com

申报材料的电子信息务必报至邮箱,请勿使用微信或QQ.

(2) 邮寄地址:佳木斯大学(学府路)1A03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请用顺丰邮寄。

(3)联系电话: 0454-8623724、8771677   联系人:杨老师

五、说明

1.本次申报针对已具备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学生已具备学位外语水平条件;论文成绩良好(含良好)以上;学生必须在2024年3月15日前提出申请。

2.凡申报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申报资格,信息不准确、填写不规范的一律退回,由此影响学生学士学位申报的责任自负。

附件:

附件1:佳大校发〔2023〕82号-关于印发《佳木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例(修订)》的通知

附件2:学位申报表格(202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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