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31 河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各自考生:
申请2023年学士学位并通过初审的考生论文,我院已组织专业老师对全部论文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建议及修改意见(见附件)。请考生根据指导意见信息对自己的文章进行认真修改,最晚于5月29日下午5点前将论文最终版发至邮箱hedazkb@126.com,邮件及附件题目为“专业-准考证号”如:学前教育-012345678901。
本次审查是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为保证考生权益,学院对申请学位学生给与修改机会,但仅有一次修改机会,请考生珍惜此次机会并进行认真修改,修改后考生个人应对文章进行查重。
学生修改后上报的论文,学院直接送终审并进行再次查重,终审未通过或查重比例不符合学校规定的均不授予学位,请考生周知并认真对待。
自考365
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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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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