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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河北经贸大学主考专业申请学士学位须知

2023-02-17    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1、2023年申报学位者仅限于2022年6月及12月的毕业生

2、各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65分以上(含65分)。

3、毕业论文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且仅限首次答辩通过。

4、毕业论文全文相似比执行河北经贸大学现行标准(≤30%)。

5、学位外语成绩:《英语2》(或“日语2”、“俄语2”)60分以上(含60分)。

6、根据《河北经贸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九条第六款之规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学士学位”者将失去申请学位资格。

7、申请学位的考生必须通过学校指定的“维普论文检测系统”(http://vpcs.cqvip.com/personal/heuet)论文查重(全文总相似比小于30%),且已经将检测合格的电子版论文和检测报告提交到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论文提交平台”。

二、电子照片要求

1、图片尺寸:390*567像素。

2、文件大小:≤200K、文件格式:JPG。

3、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

4、照片背景:单一蓝色(其他底色无效)。

5、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

2023年3月15日—3月31日,考生登陆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网址:https://cj.hueb.edu.cn/),点击“学位在线申报”,按系统提示填报各项内容。用户名为准考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

注:各项填报内容须本人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四、学位评审费:

1、收费标准:100元/人。

2、交费方式:网上交费,不收取现金。

3、交费时间:2023年4月10日—4月20日。

4、收费平台:河北经贸大学财务处学生网上交费系统(网址:https://jf.hueb.edu.cn:8085/login.jsp),用户名为准考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请在规定时间内交费,未交费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学位。为保证系统正常使用,请使用火狐、360 极速或 IE11 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5、未通过学位审核者学位评审费不予退还。

五、结果查询

考生于2023年6月30日以后登陆本系统,查询学位审核结果。

六、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311)87608982

工作邮箱:52378902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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