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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的通知

2023-06-07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各位考生: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含实践课程和毕业论文)相关考核要求及通知全部通过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jxjyxy.hevttc.edu.cn/)(主页通知公告及自学考试——通知公告)进行公布,请大家及时查看,切实按照“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1)要求进度做好相关工作。

本次实践性环节考核严格按照“考核时间安排表”提交考核材料,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限不提交者,过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不能取得此次该科成绩。我校对接收到的考核材料情况及时在QQ群进行公示,请注意查看。

一、《00052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的考核

具体考试时间在考前10日左右详见本学院网站(http://jxjyxy.hevttc.edu.cn/)公布的相关通知,考试范围可参照我院网站公布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考核题纲(详见本网站自学考试-实践考核),采用到校现场考试。

二、毕业论文(06999)的相关要求

1.毕业论文撰写要求:

按《校继字【2017】6号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成人教育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规定》中的要求撰写(详见本网站自学考试--规章制度)。

格式:(1)不申请学位论文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模板》进行撰写(详见本网站自学考试—实践考核);(2)申请学位论文按《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论文模板》进行撰写(详见本网站自学考试—实践考核)。

封皮:填写要完整。学号即“准考证号”,院系写“财经学院”,专业“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指导教师按公布名单填写。论文完成时间:毕业论文统一写定稿时间,学士学位论文统一写答辩时间。

原创性声明(只有学士学位论文才写此页):把论文题目、签名、时间打印上即可,时间与封皮一致,

2.考生通过指定的指导教师邮箱在规定时间向指导教师提交初稿(电子稿件名称统一格式:准考证号-姓名-专业—论文题目)并接受指导(指导教师安排见自考毕业论文群QQ群的群文件),在指导教师提出修改意见后尽快修改稿件并回复(通常修改论文次数不少于三次)。如考生出现与指导教师沟通不畅等情况请及时通过电话或QQ群向我院自考工作人员反馈情况,我们也会通过QQ群把指导教师反馈情况反馈给大家。因考生本人没有按“考核时间安排表”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初稿、修改稿件、反馈情况的不予办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次论文的考核。

特别提示:加指导教师QQ时注明自己姓名、准考证号,通过电话与指导教师沟通要注意礼貌,不要午休和晚上休息时间打扰老师,不要谈及与论文指导无关话题。

3.考生提交毕业论文时一定要明确向指导教师说明是否申请学士学位,对申请学位的考生我校将重点安排毕业论文答辩,并最终获得毕业论文学位成绩。

4.申请学位考生论文定稿前需自行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专用版(网址:http://vpcs.cqvip.com/personal/hevttcj)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注意检测时检测范围要全部勾选,检测内容包含从封皮、目录、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全部内容,详见本网站“自学考试--规章制度--《〔2017〕9号-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相关要求(试行)》),重复率即总相似比控制在30%以内(不含30%)为合格。完成检测的学员下载PDF电子版论文检测报告,连同电子版论文定稿一起提交论文指导老师备查。学校将统一复查每名学员的论文重复率,重复率不合格考生不能安排毕业论文答辩。

5.论文答辩的时间安排请关注本网站2023年9月 “答辩通知”,采用现场答辩形式,安排答辩后不能按时参加答辩者此次答辩成绩为0,且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6.不可存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相关学术不端行为,否则按文件规定予以处罚。(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链接http://xwb.hee.gov.cn/detail/24647/286.html)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需邮寄的材料,一律通过顺丰速递邮寄,不接收到付邮件及其它形式的快递,通知规定时间为收件时间。

2. 报考考生请于6月15日前加入我校自考工作QQ群: 370865151(区经专业2)(已经加入“区经学习1”和“区经专业2”的不用再加入),报考毕业论文的考生同时加入自考毕业论文群:1084363810,备注真实姓名+自考专业。我们会把工作新动态、有关的通知及时在相关群里发布,请大家每天查看群消息及群文件的变化。

3. 详细地址:河北秦皇岛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360号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02室

联系电话:0335—8076091

联系人: 刘老师

(此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也为邮件接收地址、电话和接收人)

附件: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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