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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河北自考理论课考试安排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须知

2020-09-25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为做好2020年10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政府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实际,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2020年10月河北自考考试时间

2020年10月17-18日,考试课程详见《考试通知单》。

二、2020年10月河北自考《考试通知单》打印

考生可在10月9日后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打印《考试通知单》。

三、2020年10月河北自考疫情防控须知

1.所有考生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从10月3日开始连续“打卡”14天

2.考生每次进入考点时,(1)均需进行体温检测,拒不接受体温检测的,禁止进入考点;(2)需出示“河北健康码”,提交打印并经本人签字的14天连续“打卡”记录。

体温超过37.3℃的考生须接受体温复检,仍超过37.3℃的根据当地防疫要求按程序处理。

3.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当地医疗卫生机构等逐一评估,综合研判其是否能够参加考试。

4.已治愈未超过14天和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考生,须经当地医疗卫生机构等逐一评估,综合研判其是否能够参加考试。

5.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按当地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进行处理。

6.考生要密切关注当地疫情形势及相关防疫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7.考生要对自身健康状况负责,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8.考生要做好赴考期间及考试过程的个人卫生防护,提倡乘坐私家车、骑行或步行赴考,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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