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2016年下半年河北省自学考试申请毕业公告

2016-11-18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我省自2016年上半年起申请毕业政策有所调整,详见《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摘要。

  一、申请毕业流程及业务办理时间节点。

  第一步:考生本人现场注册。

  (未注册考生,须本人到报考点现场注册,获取初始密码)。

  办理时间:11月20日至25日(8:30——11:30,14:00——17:30)。

  第二步:考生网上申请。

  (已注册考生可直接登录网站申请毕业)

  办理时间:11月20日至25日(8:00——22:00)。

  第三步:考生本人到报考点现场确认并提交材料。

  办理时间:11月20日至25日(8:30——11:30,14:00——17:30)和11月26日(8:30——11:30)。

  第四步:查看毕业电子比对结果。

  (登录网站“毕业电子比对结果”栏目查询)。

  公布时间:12月1日17:00

  二、申请毕业业务必须考生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考生本人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时,请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信息确认单”上的内容并签字。

  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四、我省继续使用“学信网”在线查验方式进行学历核查。

  查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的截止时间应在12月30日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关说明

  请考生及时准备有关材料,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申请。申请毕业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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