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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及审核

2023-11-17    海南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各自考助学单位、社会考生:

根据海南大学2023年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审核工作安排,依据《海南省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实施办法》(琼学位〔2007〕2号),现将2023年下半年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及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二、申请条件及规定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品行端正。

(二)专业开考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按百分制计)。

(三)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80分(按百分制计)以上。

(四)英语成绩合格:

1.英语成绩有效时间范围为取得考籍至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一年内。

2.(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PETS-3(全国公共英语等级三级)考试笔试成绩50分以上(含50分)。

3.(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获得大学英语四级、六级及高等学校应用能力考试A级合格证书,可免考PETS-3考试。

(五)毕业生应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一年内提出学士学位申请,超时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获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三、申请材料清单

(一)《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一份;须正反面印制,手写、打印均可。

(二)《海南省自学考试毕业成绩单》一份;

(三)外国语水平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四)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无需报送证书原件;

(五)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在A4纸的同一面上);

(六) 2张一寸蓝底彩色相片及同版电子相片(规格:jpg;内存⁢30K;电子版尺寸:120*160my;以“身份证号码”命名文件)。

(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表》复印件一份(社会考生无需提供);

(八)毕业论文和查重报告电子版(PDF格式)以“专业全称+自考准考证号+姓名:论文题目(+查重报告)”命名。

(九)如实填写附件4论文信息抽检表,并与毕业论文、查重报告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472930559@qq.com。

上述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完备、清晰,否则将无法受理学位申请。

四、申请报送要求

(一)毕业生申请报送要求

1.毕业生须准备申请材料清单中的第(一)(二)(三)(四)(五)(七)项材料,按顺序装订。

2.社会考生直接联系海南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进行报送;大学考生(在校及已毕业离校学生)联系各大学院校进行报送。

3.报送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前(邮件需在截止时间前送达)。

(二)各大学院校工作职责要求

1.本次通知申请时间范围为2022年12月和2023年6月毕业的全体自考本科毕业生。

2.根据学生毕业论文及课程成绩,列出本校重点联系毕业生名单,单独通知并确认回复。

3.收集学士学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合格者按照排序要求(先按专业代码排序;同专业内按准考证号由小到大排序)整理并上报。学位照片必须以身份证号码统一命名。

4.统一提交初审合格申请人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表》复印件(一份/人)。

5.填报附件4和附件5(电子版发联系邮箱),经办人及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报送单位及联系人

报送单位: 海南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报送地址: 海南大学社科楼C栋804室

邮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社科楼C栋804室继续教育学院学历继续教育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唯唯、李民运

联系电话: 66188895,66257617

联系邮箱: 472930559@qq.com

附件:

附件1: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附件2:学士学位申请成绩单(社会考生模板)

附件3:关于印发《海南省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4:抽检论文信息表

附件5:海南大学2023年(下)申请学士学位自考本科毕业生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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