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8 桂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各助学单位及社会助学考生:
为规范、高效、准确完成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资格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报条件
根据学校《桂林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桂理工研〔2021〕1号)要求,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确认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学士学位: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纪校规,品行端正,未受法纪处罚者。论文内容不涉及宗教。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规定年限内只能申请一次学士学位,应在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之日起两年内提出申请,即2022年6月至2023年12月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且毕业论文成绩达到“中等”及以上,毕业论文查重率≤35%。
(三)学生在取得本科考籍起至申请学位前,外语水平测试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
1.参加桂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的。
2.参加全国高校英语应用能力B级或A级考试,成绩合格的。
3.已经获得过学士学位证书者。
二、学位申报要求
(一)论文及查重要求
学位申报需上传毕业设计(论文)和维普论文检测系统的论文查重报告简洁版,毕业设计(论文)(包括版面要求、格式)都必须符合我校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要求,2022年6月以前提交的论文需按《桂林理工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及装订要求》(附件1)进行修改再次查重合格后上传,修改过程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撰写日期不得更改,需与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上报时题目、撰写日期一致。毕业设计的设计说明及设计图表需排版到一个文档上传,不得上传压缩包。不合格的学生在申报期限内只有一次修改机会,再次上传不合格则取消本次申报资格。
(二)用全国高校英语应用能力B级、A级证书或已取得的学位证书申报的学生,需上传证书扫描件。
三、学位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4月17日-27日(参照《桂林理工大学学位申报操作指南》附件2)。
(二)审核驳回材料最终提交时间:2024年5月8日
(三)助学单位学位申报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5月12日
四、送审材料
(一)学位外语成绩材料
1.2016年以前通过,不在桂林理工大学考点参加学位外语考试的,各助学单位审核学位外语成绩证明或合格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并签署:原件已核,签名,签日期)。
2.通过全国高校英语应用能力B级、A级证书或已取得的学位证书申报的学生,助学单位审核证书原件,不接受助学单位出具的任何成绩证明(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签署:原件已核,签名,签日期)。
3.凡在桂林理工大学考点参加学位英语考试的由继续教育学院考试中心审核,无需提供相关成绩证明。
(二)电子相片要求
直接取用毕业证相片,不符合要求的通知学生另行提交。
(三)学位申报汇总表
《学位申报汇总表》由主考学校提供给助学单位,按“先专业、后学号”进行升序排列,助学单位认真核准学生各项数据,其中入学年月统一取用学生在区考试院的备案批次时间,年级则跟入学年份一致。
五、助学单位材料报送要求
(一)《学位申报汇总表》纸质版1份,由助学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
(二)外语合格证、全国高校英语应用能力B级、A级证书和已取得的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助学单位在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已核,签名,签日期)。
(三)寄送地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建干路12号桂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联系人:钟老师;联系电话0773-5896196。
为方便学生和助学单位咨询学位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相关人员可加入学士学位申报交流群:809444879。
附件:
自考365
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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