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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21年10月南宁师范大学自考生申办自学考试毕业证的通知

2021-11-05    南宁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区自考委《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1]139号)精神,本次毕业申请分为网上申请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1)网上申请阶段:时间为11月14-15日,考生须先行通过区自学考试网上系统进行网上毕业申请。(2)现场确认阶段:时间为11月16-17日(各单位考生具体确认时间见表1)。请符合毕业申请条件的考生携带有关材料(表2)根据老师安排的时间前往南宁师范大学自考管理中心(明秀校区行政办公楼210室)确认,各助学单位在相应时间里派出一位管理人员到社考部协助工作并收取本单位考生毕业材料。助学单位在收齐本单位考生申请材料后应进行初审,并给符合条件的考生《毕业生登记表》加盖本校继续教育学院(部)公章。11月22日前将审核合格的考生毕业申请材料交回我院社考部。

办理毕业证期间同时接受遗失毕业证的我校自考生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

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人:邓老师  叶老师 联系电话:3908663。

表1 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申办时间安排

2021年下半年南宁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申办时间安排

表2 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毕业证明书所需材料

南宁师范大学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毕业证明书所需材料

注:1、如果申请人专科(本科)毕业证未通过系统校验,须带专科(本科)毕业证原件及相应“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到我部核验。考生前置学历通过网上核验,则无需交上述材料。

2、我区学历认证部门: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地址:南宁市高新区总部路3号大学生创业基地403号,电话:3839583、3859813

3、各单位在发放毕业证书时,应当要求考生对毕业证书上的信息进行现场核对,如有错误请于2022年1月15日前报自治区自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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