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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桂林自考办理自考毕业手续须知

2016-05-11    桂林市招生考试院自考科

  一、申办条件:

  1、考生按申请毕业专业的《考试计划》考完全部应考课程,并全部合格。

  2、有实践性环节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完成上机考试或实践报告、实习等课程,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论文答辩或毕业设计并合格。

  3、考生准考证或身份证等有关信息不一致的不能参加本次毕业申请。

  4、有院校沟通课程(即校考课程)的考生及衔接考生,必须到该院校办理毕业手续。

  二、所需材料

  办理专科毕业手续的为:1、2、5项、办理本科毕业手续为:1-5项

  1、准考证1份

  2、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大专或大专以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是教育部授权的省级认证部门,可认证广西及外省各类毕业证书。地址:南宁市教育路3号,电话:0771-5320961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学信网()上下载打印。

  5、自考网上系统无法查到成绩的科目需提供单科合格证、医学类专业考生还需提供实习合格证,从外省转入成绩的考生需提供转考介绍信和单科合格证。

  三、办理程序:

  (一)现场办理环节(5月23日—25日)

  1、考生将身份证、准考证、大专毕业证交工作人员审核,

  2、考生在统计表上登记基本信息。

  3、相片不合要求的考生,须重新照相。

  4、打印正式《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

  (二)填表:

  1、《毕业生登记表》不可用复印件。表格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不得涂改。填表时用蓝、黑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不能用圆珠笔、铅笔填写。

  2、“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要与身份证上的一致。“籍贯”是祖居地或自己出生的地方,应填省名+县名,如“广西全州”、“内蒙古包头”。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工作单位”栏写“待业”。

  3、“本人简历”:把学习及工作的经历,从小学填起,连贯地填到现在。

  4、档案袋:除右上角“序号”外,其他栏目必须填写,栏目内容依照《毕业生登记表》上打印的内容填写,其中“助学院校”即“主考学校”。

  (三)交档:5月23日—27日

  交档地址:桂林市招生考试院二楼自考科202办公室。(可托人代交毕业生档案材料)。

  需交材料:大专1-3项、本科1-5项

  1、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A4纸、身份证正反两面都要复印)

  3、材料袋(内装必须要的合格证、实习合格证、转考材料等,办证时未领材料袋的不用交)。

  4、大专或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需市自考办验核加盖公章)

  5、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四)领取毕业证:

  时间:2016年7月18日—19日

  地址:桂林市招生考试院二楼自考科202办公室。

  凭身份证领取,也可代领,代领时需同时出示毕业生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考生务必按时领取毕业证并核对相关信息,否则档案信息有误,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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