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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桂林市办理自考毕业手续须知

2015-03-26    桂林市招生考试院

  1、2015年上半年办理毕业手续是:5月25至27日

  2、考生按照申请毕业专业的《考试计划》考完全部应考课程。(顶替课程表内列出的课程,可顶替对应的一门课程)。

  3、有实践性环节要求的专业,考生需完成上机考试或实践报告或实习等方可申请毕业。未答辩或答辩不及格以及大专未毕业的考生,不能办理本科毕业手续。

  4、申请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除了本年度毕业毕业的普通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其余考生原持有的学历证书均须出示省级学历认证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注: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电话07715320961),或者附上在中国学信网()上查询到本人学历注册信息结果(须打印一份学历注册信息查询结果页面),否则,一律不予办理。

  5、凡准考证上的姓名或身份证号有误的考生本次不受理毕业申请。(考生必须在报考过程中更改相关信息)

  6、凡是参加了院校助学班沟通课程(即校考课程)考试的考生一律回院校办理毕业手续。

  7、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所有的准考证、已经领取的全部单科合格证、医学类专业考生还须提供实习合格证,如有从区外转入广西的考试课程成绩,则需提供转考介绍信和单科合格证。办理本科毕业手续要携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

  8、自带钢笔。

  9、院、校自考考生回院、校办理毕业手续。社会考生按规定时间来我院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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