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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自考法律(本科段)考试计划

2016-03-09    广东考试服务网

  专业代码:C030106

  专业名称:法律(本科段)

  主考学校:中山大学

类型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必考
笔试
002
03709
4
必考
笔试
003
00015
英语(二)
14
必考
笔试
004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必考
笔试
005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必考
笔试
006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必考
笔试
007
00249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
008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009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
010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必考
笔试
011
00230
合同法
5
必考
笔试
012
00227
公司法
4
必考
笔试
013
00167
劳动法
4
必考
笔试
014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必考
笔试
015
0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必考
实践考核
101
05678
金融法
4
选考
笔试
102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选考
笔试
103
00169
房地产法
3
选考
笔试
104
00229
证据法学
6
选考
笔试
201
05679
宪法学
4
加考
笔试
202
00245
刑法学
7
加考
笔试
203
05677
法理学
7
加考
笔试
204
00242
7
加考
笔试
205
00243
5
加考
笔试
231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加考
笔试

  课程设置:必考课15门65学分;选考课4门16学分;加考课6门34学分。

  说明:

  1.港澳考生可不考001、002两门课程,但须加考231课程。

  2.不考英语(二)者须选考101至104课程,不少于14学分。

  3.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法学、涉外法学、涉外经济法、法律文秘、法律事务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5课程;其他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1至205课程,已取得相同名称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考。原法律专业(本科,代码593)调整为本专业。

  4.本专业仅接受国民教育序列的专科(或以上)毕业生申办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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