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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21年上半年东莞自考毕业办理工作的通知

2021-06-16    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各有关考生:

按广东省自学考试的工作安排,2021年上半年东莞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办理工作将于本月进行,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上半年东莞自考毕业申请时间

(一)考生个人网上申请时间:6月15日-19日

(二)提交毕业材料时间及地点:

时间:6月16日—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地点:东莞开放大学(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运河东一路157号)。

二、2021年上半年东莞自考毕业申请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选择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须与取得合格成绩的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所属的专业及组织考试的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各专业的毕业说明。

(七)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八)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三、2021年上半年东莞自考毕业办理步骤

考生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 →考生入口→输入准考证号、密码、验证码登陆 →基本信息维护→毕业管理→毕业申请→初审地点(东莞市区1900)→提交毕业申请→打印毕业生登记表→现场提交毕业材料。

(一)确认信息

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之前,登录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

(二)网上申请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考生登录系统,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后,须通过系统自行打印《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并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有关信息,如实填写背面的相关内容;同时,将该表交有关单位填写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及盖章,不按要求填写及盖章的,毕业申请不予受理。

(三)提交材料

1.身份证的原件(相关原件核验后即退还,下同)及正反面复印件。

2.《毕业生登记表》类型请选择“非公开学院”,要求使用激光打印机、80g/㎡(或以上)A4复印纸、双面打印《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不得对该表的内容及格式作任何更改。

3.考生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无需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使用非中国内地身份证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使用境外学历作为前置学历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特殊专业要求

1.申请办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2.申请办理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3.申请办理药学专业(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类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

4.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办理食品营养与卫生专业(专科)毕业时,如选考临床医学总论(课程代码:05747)、疾病的营养防治(课程代码:05748)、中医营养学基础(课程代码:05749)、食品卫生法规与监督(课程代码:05750)、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课程代码:05751)、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课程代码:05752)、食品营养学(课程代码:00988)等七门课程,须提供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 在我市办理自考毕业登记的考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考生须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行程卡、信息登记等工作,方可进入东莞开放大学。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即办即离开,不要在校内或校门口聚集,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无粤康码绿码、高风险地区、14天内的密接者不得到现场办理;如有发热(体温超过37.3℃)或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请及时前往医院就医,一律不得进入现场办理。中风险地区考生或不具备现场办理条件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如有问题请提前与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电话:0769—23126082)联系。鉴于当前疫情情况,建议考生结合自身情况,在广东省工作或居住所在城市就近办理毕业登记。

(二)凡达到毕业要求的考生,应在市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提交相关毕业材料,逾期者不予办理毕业手续。

(三)领取毕业证的时间预计在2021年10月中旬,届时请考生在东莞市教育局网分类服务中考试信息栏目(),查阅毕业证书发放安排。按教育部规定:自考毕业证只发一次,遗失不补。毕业证书应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办理毕业证的回执前来领取;如委托他人代领,应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毕业生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和毕业生身份证复印在同一页)、代领委托书(考生须签名)。领毕业证地点:东莞市自考办(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2号楼303,联系电话:2312608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领取毕业证书,市考办只代保管半年,逾期后果自负。

(四)申办完成了当次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因工作等需要申请开具学历证明的考生,可按照省考办相关规定办理学历证明,具体安排详见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上办事服务系统公告。

(五)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的相关规定,数控技术应用(专业代码:A080744)等8个自学考试停考专业(含新专业名称)的毕业手续办理至2021年6月截止(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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