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6 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根据省考办《关于做好2020年1月自学考试成绩复查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20〕7号)文件精神和省、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现就2020年1月深圳自考成绩复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0年1月深圳自考成绩复查申请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尽量减少和避免人员聚集,在中山市参加考试的考生如对本人2020年1月自学考试成绩有疑异的,请于5月25-6月2日(节假日除外)致电:0760-89989286进行登记(需告知准考证号、姓名、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办理。
二、2020年1月深圳自考复查范围
我省自学考试答卷复查范围仅限于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等项目,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答题评分宽严等不在复查范围内。答卷复查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考生不得查看答卷原件及其副本,也不得复印答卷。
三、2020年1月深圳自考复查结果反馈
复查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查科目成绩总分,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通过系统中的“查卷结果查询”功能,即可查询复查结果,我中心不再通过其它方式通知考生。
自考365
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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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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