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3 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经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审核,我市2015年6月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工作已完成。请在我中心办理毕业手续并更终通过省考办审核的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毕业证办理回执领取毕业证书(或审核未通过的退档材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时间:10月20、21日(8:30-12:00;14:30-17:30)
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东路12号1楼大厅
联系电话:0760-89989286
二、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和《考生档案袋》只制发一次,遗失不补。如领取证书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档案袋》已密封,考生不得擅自拆封。
自考365
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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