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0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一、事项名称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业务 |
二、设定依据 |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6]3号) |
三、申请条件 |
凡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须办理省内转考的手续,将其中一个准考证号的各门成绩转入另一个准考证号,以后只需持转入准考证号参加考试。 |
四、办理材料 |
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
五、办理时间 |
办理转免考时间为每月25号在各区招考办指定地点(如遇该天是星期六、日则顺延下星期一)。 |
六、办理地点 |
各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指定地点。[点击查看] |
七、联系电话 |
1.广东省教育考试院:020-38627844,38627855 |
八、办理流程 |
1.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简称“系统”,网址:),通过系统中考籍管理模块的合并准考证申请功能提交合并准考证号的申请; |
自考365
2022-01-16
自考365
2022-01-16
自考365
2022-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