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17 中山市自考办
各位自考考生:
经广东省自考委审核批准,凡于2013年6月在我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请按下列安排领取毕业证书及考生档案。
1、在中山市自考办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请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10月23-25日到市自考办领取毕业证书及档案。中山市自考办地址:东区博爱六路12号人才发展研究中心1楼办证大厅。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联系电话:89989286。
2、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只制发一次,遗失不补。如领取证书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档案袋》已密封,请交单位人事部门或自行保管,考生不得擅自拆封。
自考365
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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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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