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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东莞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7-11-16    东莞市自考办

  根据省有关文件的通知,2018年1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2018年1月6日、7日两天进行,现安排在2017年11月中、下旬开始报名。为确保我市2018年1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在押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二、报名报考流程和方式

  (一)新生报名。

  考生报名时先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预报名,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和预报名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以下6个现场报名点进行摄像并确认报名资格。

东莞市自学考试现场报名点时间安排表

  (二)考生报考。实行网上报缴费,现场摄影点只报名不报考不缴费,旧考生无需到达现场,直接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考,报考网址统一化,其他网址无效。

  报考时间为2017年11月20—30日,自2018年1月份自学考试报考开始,所有考生须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各专业课程,并且实行网上缴费。考生在确认报考课程前,须认真核对报考课程是否正确,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

  三、其他

  1、考生摄像必须到现场报名地点办理,同一次报考不能选择多地点进行。

  2、考生如需办理合并准考证、转考、免考、考籍更正等业务请到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2号楼303办理。

  3、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补领准考证的考生,请在现场报名期间到各现场报名点登记补办准考证。从2013年4月开始,我省自学考试已取消考生准考证时间有效期限的限制,旧生原12位号的准考证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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