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5 庆阳市教育局公众号
2023年上半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型考生毕业初审工作即将开始,按照省教育考试院部署安排,现将我市自学考试社会型考生毕业初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3年5月29日—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办理方式
准考证号以“28”开头,考籍所在地为庆阳市的社会型考生,在庆阳市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管理科审核资料,审核地点为庆阳市教育局三楼303室(西峰区董志塬大道76号),请考生提前致电0934-8684150,咨询准备相关资料。
三、有关要求
(一)申请专科毕业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得以照片形式打印,证件尺寸大小与原件基本一致,身份证、准考证分别复印,不得复印在同一张复印件上。
(二)申请本科毕业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前置学历(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英语等级证书顶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合格课程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证书查询打印件(本人签字)。
(四)办理毕业证初审时,需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标准证件照的电子图像文件,以本人准考证号命名。具体要求如下:
1.基本要求
⑴图像应真实表达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⑵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⑶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2.拍照要求
⑴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选用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背景。
⑵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⑶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⑷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⑸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建议上衣着藏蓝色或黑色正装。
3.照明光线
⑴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⑵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4.电子图像文件
⑴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⑵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五)按照《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理顺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收费的通知》(甘价费〔2009〕204号),每证需缴费70元。
四、办理流程
考生到市教育考试院社考科提供相关材料,经初审合格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符合《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考生等待社考科电话通知领取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社考科进行电话告知。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毕业初审考生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有下列情况必须出具户籍证明:
1.办理毕业证时,身份证号码已变更;
2.准考证身份证号码和二代身份证号码不相符;
3.身份证遗失;
4.办理毕业证初审时不能出示身份证原件。
(二)在学信网没有注册专科学历的考生,不能申请办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初审。
(三)毕业证书办理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提交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者,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四)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经学信网注册成功后不可更改。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相关要求,考生因办证核对信息有误,造成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错误而影响其就业或其他后果的,责任自负。
(五)其他未尽事宜及相关要求,请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ganseea.cn)查看《2023年上半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型考生毕业初审公告》,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执行。
自考365
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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