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福建自考大数据与会计(专科)专业计划(2023年版)

2023-09-22    自考365

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2023年版)》知悉,福建省预计2024年开考新发布的2023年版专业计划,其中,福建自考大数据与会计(专科)专业计划(2023年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三者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它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具备会计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大数据财务分析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够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出纳、会计核算、会计监督、涉税业务处理、财务管理、查账验证、会计咨询等方面工作的职业型技能型人才。

二、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专科层次。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注重考核应考者掌握基础知识的程度,以及应用基础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故其专业培养规格相当于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专科水平,但专业课程的设置更具合理。本专业考试课程16门,总学分79学分。其中必设课程11门,共计53学分;选设课程5门,26学分。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具备经济学、管理学基础理论知识,具有现代财务管理、大数据财务分析的基本能力,能够从事出纳、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及财务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初步掌握管理学、会计学、大数据财务分析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运用会计信息化系统软件处理会计信息的基本能力,具备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相关实践技能。主要包括:

1.初步掌握会计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具备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相关会计系统软件的操作技能;

3.具有从事出纳、会计核算、会计监督、涉税业务处理、财务管理、查账验证、会计咨询、大数据财务分析等岗位的基本能力,满足各类企事业单位会计岗位的工作需求;

4.熟悉国家会计、财经领域的基本政策和法规;

5.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名称: 大数据与会计 专业代码: 530302 层次: 专科
主考院校: 集美大学 旧专业代码
及名称::
FJ630302会计
序号 课程
类别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考试
方式
旧计划
课程代
旧计划课程名称
1 必设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笔试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必设1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笔试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3 必设1 13124 英语(专) 7 笔试 00144 企业管理概论

4
必设1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笔试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必设1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2 实践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5 必设1 13125 高等数学(经管类) 6 笔试 00020 高等数学(一)
6 必设2 13886 经济学原理(初级) 5 笔试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7 必设2 13126 管理学原理(初级) 5 笔试 00157 管理会计(一)
8 必设2 00041 基础会计学 5 笔试 00041 基础会计学
9 必设2 00067 财务管理学 6 笔试 00067 财务管理学
10 必设2 13138 财务会计(初级) 6 笔试 00155 中级财务会计
11 必设2 13139 成本会计 3 笔试 00156 成本会计
12 选设 04759 财经应用文写作 5 笔试 04729 大学语文
13 选设 14656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 5 笔试 00070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
14 选设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4 笔试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15
选设 13420 大数据概论 5 笔试
00146

中国税制
选设 13421 大数据概论(实践) 1 实践

16
选设 04391 会计软件 4 实践
(能力考核)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选设 04392 会计软件(实践) 2 实践

备注
1.本专业考试课程16门,总学分79学分。
2.课程“高等数学(经管类)(13125)”(6学分)可以用两门“笔试”课程学分顶替,要求达到6学分及以上。
3.课程“英语(专)(13124)”(7学分)可以用两门“笔试”课程学分顶替,要求达到7学分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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