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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下半年福州自考毕业申请通知

2014-11-03    福州市自考办

  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含毕业论文或实践课程)且成绩合格者,请于11月17日—21日由本人携带下列材料到毕业申请点办理手续。(1)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2)转考免考审核单、课程合格证原件;(3)《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下载网址);(4)已填写并盖章的《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鉴定表》(下载网址);(5)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应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含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毕业申请地点:市区考生按准考证号码前四位数到考籍所在区自考办(见附表)、县(市)考生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毕业申请手续。

准考证号码
前四位数 

考籍所在区自考办 

联系电话 

毕业申请地址 

0101  福州市自考办  83332876  群众路164号新濠酒店一楼 
0102  鼓楼区自考办  87866162  鼓楼区北二环天泉路32号 
0103  台江区自考办  83269961  台江区金垱街44号台江教育局 
0104  仓山区自考办  83476494  仓山区万春巷19号教育进修校 
0111  晋安区自考办  83332876  群众路164号新濠酒店一楼 
0105  马尾区自考办  63190310  马尾区君竹路83号教育局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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