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0 重庆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各单位、全体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
按《重庆文理学院授予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结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我校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2023年7月1日学士学位申请材料受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达到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教学计划要求,经考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表明已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具体授位条件请登录重庆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看,网址:https://jj.cqwu.edu.cn/article_323503.html。
二、受理对象
2023年7月1日(含)前毕业并已获得毕业证书的学生(考生)且毕业证书颁证时间在两年内。
三、材料受理时间及方式
(一)受理时间
2023年7月1日(逾期不候)。
(二)材料形式
所有材料一起打包压缩,以“自己姓名”命名,上交电子版。
(三)材料清单及顺序
1.《重庆文理学院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见附件3);
2.毕业证书复印件(须在证书上面签署“该证件与原件相符,如造假一切后果自负和学生姓名”字样);
3.身份证复印件(须在证书上面签署“与原件相符和学生姓名”);
4.学位英语证明材料(须在证书上面签署“该证件与原件相符,如造假一切后果自负和学生姓名”字样);
注:上述材料需转换成PDF上交,材料顺序为:登记表—毕业证—身份证—学位英语证明材料(样式详见附件1)。
使用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PRETCO)成绩作为英语水平证明的,须至原校开证明,样式详见附件2,证书扫描件、证明扫描件均需提交。
5.与毕业证书照片相同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必须以姓名+身份证号的方式命名,如“张三123456789123456789”);
6.毕业论文与重复率检测报告(以姓名+材料名称的方式命名,如“张三毕业论文、张三重复率检测报告”)。
(四)材料上交方式
1.有集体单位的自考生、成教生:
将上述PDF文件、材料5、材料6电子版汇总后,以姓名命名,发至各集体单位的教务负责人,各集体单位的教务负责人负责初审上述材料,对审核结果负责。
各集体单位的教务负责人将材料电子版、单位盖章的初审结果,于7月1日24:00之前发至邮箱1040785408@qq.com。
2.没有集体单位的自考生、成教生:
将上述PDF文件、材料5、材料6电子版汇总后,以姓名命名,于7月1日24:00之前发至邮箱1040785408@qq.com。
三、注意事项
(一)仅限本次提交申请材料的同学加入QQ群:818029569(入群时务必将名字更改为:专业+姓名,否则不予通过),同时登陆【腾讯文档】2023年7月学位材料受理登记表:https://docs.qq.com/sheet/DU3hSZEJSS1lYd2pw,填写个人信息,不填、错填、漏填、不按要求填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此表须在7月1日12:00前填写完毕,过期不候。
(二)《学士学位登记表》应填尽填,其中带*栏目必须填写完整,审核期间保持电话畅通。
(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材料(材料必须齐全且按要求规范填写)否则不予受理。
(四)根据教育部规定,学位证书请妥善保管,遗失后不补发,只开具纸质证明。
(五)如学生(考生)系集体单位者,由集体单位收集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上交。
(六)相应费用
1.学位费:自考社会考生需缴纳学士学位费200元/生,请微信扫描以下收款码缴费,缴费时务必备注姓名。
2.纸质照片打印费:因学位证书需要张贴申请者个人纸质照片,因此每位同学需缴纳照片打印费20元/生,请支付宝扫描以下收款码,缴费时务必备注姓名。
(七)本次学位材料收取是为学位审核做好准备,如学校学位委员会因工作安排未在2023年7月初进行学位审核,此次收取的学位申请材料将在2023年11月进行审核,证书发放顺延。敬请谅解。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郭老师,联系电话:023-49855971;
王老师,联系电话:023-49418511。
特此通知
附:
附件:
自考365
2022-01-16
自考365
2022-01-16
自考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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