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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北京自考毕业论文(设计)申报通知

2023-11-28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北京市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申报(以下简称“论文申报”)工作,将于2023年12月8日至12日进行。本次论文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凡取得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加考课程、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方可参加论文申报。考生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应遵守主考学校关于毕业论文的管理规定(详见第五条中的相关要求及各主考院校发布的内容)。

2.凡参加论文申报的考生,须按规定提前办理“专接本”、“免考”、“转考”等手续。未办理的考生,需登录考生个人中心,提交申请且办理成功后,方可申报。在外省市参加自学考试取得的合格成绩,必须完成考籍转入北京市的手续后,方可作为合格成绩使用。

3. 凡属北京自学考试、北京学历文凭考试、北京应用技术类考试专科毕业生接考自学考试相同专业本科的,或者下面表格中没有注明“需要接考”的专业,考生无需办理接考手续,可以直接参加论文申报。

二、本期论文申报专业

本期可以申报的专业,共29个。

2024年上半年北京自考毕业论文(设计)申报专业

注意事项:

1. 本期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名称已调整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专升本),考生仍然按照原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计划的要求进行申报。

2. 考生如果申报了“需要接考”的专业:

(1)若您尚未办理“接考证明”手续,请先取消论文申报,登录“考生个人中心”到“考籍业务办理”提交“接考”申请,等申请通过后再申报论文。

(2)如果无法在论文申报结束前(截止到12月12日17时)办理完“接考”手续,则需要在论文申报期内申报论文,并按下面“第四条”的要求上传待审核材料。

3. 除注明“需要接考”的专业外,其他专业都无需办理接考手续。

三、申报时间、方式及缴费

1. 申报时间:2023年12月8日9时至12月12日17时,逾期不予补办。

请考生登录北京自考首页(点击咨询网站入口>>),进入考生“个人中心”后选择“2024年上半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申报”即可进入申报页面。

2. 缴费时间: 12月8日9时至12月14日17时,收费标准为 400元/科次。

3. 申报成功的标志:所申报专业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已缴费成功的不能退报。

4. 考生成功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网上申报后,系统自动生成《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审定表》[注:英语专业为《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考核登记表》]。

四、资格审核

本次资格审核将采取系统自动审核为主、网上人工审核为辅的方式进行。

1. 系统审核

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直接缴费。

2. 网上人工审核

系统自动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应按照《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提示要求,在申报期间上传待审核材料(12月12日17时申报结束后,不能再上传和更改)。

12月13日将进行网上人工审核。人工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在系统中缴费。

待审核材料有以下两种:

(1)考生须下载打印《申请毕业论文承诺书》,填写相应内容并亲笔签字后,拍照上传。

(2)下列三种情况的考生,按相应类别上传材料:

凡申报当期北京自考专科毕业且初审通过,但尚未领到毕业证书的考生,须上传《毕业申请凭单》;

其他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达到专科(或本科)毕业条件但尚未领到毕业证书的考生,须上传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即将毕业证明》或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7月);

其他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已毕业考生,须上传毕业证书照片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告结论为“已毕业”)。

五、联系主考学校

缴费成功的考生,须下载打印《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和《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审定表》(须正反面打印1份),依照《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上规定的时间与主考高校联系,请考生务必保证个人中心中所留邮箱、电话准确。

请考生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主考院校的毕业论文的管理规定和写作要求进行论文的写作和答辩工作。

六、成绩发布时间

本次考核成绩,将于2024年6月上旬与2024年上半年考试成绩同期发布,请考生登录个人中心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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