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08 11:20 北京教育考试院
1、申报时间
目前我市一年办理两次学位(3月、9月各一次),3月份申报时间为 :3月17日-23日,9月份申报时间为 :9月17日-23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
两次申报都会在考试院网站上发布通知,请考生务必留意。
2、网上申报
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点击右侧的“网上业务办理”,进入页面后点击“××××年上/下半年学位申报”即可进入申报页面。
考生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与课程报考相同。考生须按系统提示仔细填报各项内容,并进行网上缴费,学位评审费为100元。
3、照片采集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规范学位证书的填写、有效实施学位信息网上注册查询,需对考生统一进行照片采集,照片采集费用由考生自理。
照片采集的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见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信息发布台”发布的《××××年上/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4、证书领取
学位证书发放事宜见学位申报凭单,一般申请半年后领取。
不同院校的学位证书发放方式有所不同,如北大、林业大学、传媒大学、联合大学、建筑大学就是由学校发放,其他主考学校主考专业的学位证由考试院自考办发放。这在申报学位凭单上有提示,请考生留意。
若学位证书丢失,请见“常见问题->学位证书丢失了怎么办”。
5、证书查询
考生可以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www.cdgdc.edu.cn)(点击中国学位证书查询)查询自己的学位证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