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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二人于2015年共同创作了一部知识产权法教材,甲撰写

2018-11-26 17:04    自考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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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二人于2015年共同创作了一部知识产权法教材,甲撰写总论,乙撰写分论。2016年出版社欲将甲撰写的总论单独出版,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出版社须经甲许可
B.出版社须经乙许可
C.出版社须经甲、乙共同许可
D.出版社无须经过甲、乙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著作权法》第13条第1款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对于可以分割的合作作品,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P29)
本题知识点: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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