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1)不合法。票据的丧失是当事人无抛弃票据的意思而丧失票据占有的客观状态。而乙将票据交付他人,不属于丧失票据的情况。(P147)
(2)应当支持。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们法院申报票据权利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有权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
理由:①乙不符合申请公示催告的条件,公示催告本身不合法;②受理公示催告申请的公告,应发布在全国性的报刊上,本案公示催告无法让社会一般人普遍知晓,持票人不可能去申报权利。(P153)
(3)应当支持。庚凭连续背书取得票据,有正常对价,是票据权利人。(P197)
(4)汇票的权利人是丁。公示催告期间不得转让票据权利。因此,丁在公示催告期间再行转让票据的行为无效。丁受让票据是在公示催告之前,丁能取得票据权利。(P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