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1)甲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为了促进交易,法律不轻易赋予一方解除权。只有在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下,法律才赋予相对方合同解除权。本题中乙隐瞒车辆经过大修的情形而交付,有违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大修的车辆已不具备合同约定的完好性能,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甲有权依法解除合同。(P188)
(2)不可以。违约金和定金系不同的合同履行确保方式,能否并用取决于定金的种类和功能。《合同法》第116条仅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据此可知,甲不能同时请求支付违约金及双倍返还定金。(P212)
(3)不可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数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P207)
(4)可以。惩罚性违约金均可与损害赔偿责任并用。本题中,合同约定,乙晚交车或甲晚交款,均按50元一天向对方支付延期滞纳金;一方有其他违约情形,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6000元。根据案例描述,乙确实晚交车,故应按晚交付的天数支付延期滞纳金,且因为交付车辆经过大修属于其他违约情形,并且乙刻意隐瞒,应向甲支付违约金6000。(P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