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自考365-自考学历培训

法学类

首页 > 法学类 > 正文

简述定金的性质及定金罚则。

2018-11-26 17:04    自考365

报名季活动
简述定金的性质及定金罚则。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定金是一方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或者履行期届至之前,向他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其他有价物。当事人就定金须独立形成意思表示,故定金具有合同的性质。定金合同在性质是属于要物合同,即定金合同以定金的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无论何种性质的定金合同,均以辅助于主合同为目的,故定金合同又属于从合同。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P212-213)
【答案解析】

本题知识点:定金责任,


 自考365网小编精心为广大自考学员整理的相关历年试题及答案解析,想了解相关自考试题请持续关注自考365网校。
  让自考更有氛围,想加入自考365订阅号请添加zhengbaozikao365
分享到:
小自考
你可能喜欢
更多相关资讯
更多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