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清偿的种类。
依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将清偿分成不同的类型。
(1)债务人清偿与第三人清偿
清偿即债的履行,应当由债务人进行。债务人清偿属于清偿的常态。债务人依据债的内容清偿完毕,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清偿的,属于第三人清偿。第三人清偿后,虽然使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但是债的关系并没有彻底消灭,将在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
(2)普通清偿、代物清偿、新债清偿
依据债的内容进行清偿的,为普通清偿。普通清偿为常态。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以其他给付替代原定给付而为清偿的,属于代物清偿。代物清偿因债之关系双方的约定而成立,因而一旦清偿完毕,原债的关系因代物清偿而消灭。通过设定一个新债务来清偿旧债,并以新债的履行来替换旧债的履行的,为新债清偿。新债清偿改变了清偿的方法,因此必须经债权人债务人双方同意。新债清偿与代物清偿的区别:前者给付的内容可以不发生任何变化,后者给付的内容发生了变化;前者属于间接给付,后者属于直接给付。
本题知识点: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