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的适用将损害中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适用中国法律。”该条款属于( )。
A.识别条款
B.反致条款
C.公共秩序条款
D.法律规避条款
【答案解析】
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主要是指法院在依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某一外国法作为准据法时,因其适用的结果与法院国的重大利益、基本政策、基本道德观念或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以及在应请求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或仲裁裁决时如予以承认和执行的结果也出现这种抵触的,从而可以拒绝或排除适用该外国法和拒绝加以承认和执行的一种保留制度。(P92)
本题知识点:公共秩序,
自考365网小编精心为广大自考学员整理的相关历年
试题及答案解析,想了解相关自考试题请持续关注自考365网校。
让自考更有氛围,想加入自考365订阅号请添加zhengbaozikao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