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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享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召集权的主体是( )。

2018-11-26 17:04    自考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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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享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召集权的主体是( )。
A.董事会、监事会或者持有法定比例的股东
B.董事长或者监事会
C.监事会、董事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D.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或者持有法定比例的股东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依次如下:董事会、监事会、法定比例的股东。(P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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