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了新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一年后,甲欲退股并咨询了律师,律师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退股。律师的下列说法中违背《公司法》规定的是( )
A.只要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股东就可以要求退股
B.对公司合并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退股
C.对公司分立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退股
D.对公司转让主要财产的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退股
【答案解析】
第89页。我国《公司法》75条规定了有责任公司的异议股东请求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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